1、药学职业道德教育是指依据药学职业德基本原则和规范,由医药管理机构和药学院校等组织,对药学工作者和药学学生实行有计划的、系统的、道德影响的活动。其主要任务是使药学人员和药学学生掌握药学职业道德理论和行为准则,自觉履行药学职业道德义务,提高自身在医药实践中的道德水准。
2、药学职业道德是调整药学工作人员与患者等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药学工作人员与社会之间关系和药学工作人员同仁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规范的总和。药学职业道德是一般社会职业道德在医药领域中的特殊表现,是从事药学科研、生产、经营、使用等的药学工作人员应当恪守的职业道德。
3、药学职业道德是指药学专业人员在从事药学服务过程中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包括尊重患者、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正廉洁、保护隐私等方面。在实际工作中,药学专业人员应始终以患者为中心,关注患者需求,提供安全、有效、合理、经济的药学服务,同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4、药学职业道德规范是指药学工作人员在药学工作中应遵守的道德规则和道德标准,是社会对药学工作人员行为摹本要求的概括。它是药学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具体表现、展开和补充;用以指导人们的言行,协调药学领域中的各种人际关系。药学职业道德规范除具有道德的一般特点外,还具有以下特点:①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