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药品生产企业和个人签订销售代理协议没有法律效力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阅读后,请采纳。如有不明处可追问。
2、代理的双方是一种代理关系,而经销双方则是一种买卖关系。代理是以委托人即厂商的名义销售,签订销售合同,而经销商则以自己的名义从事销售。代理商的收入是佣金收入,而经销商的收入则是商品买卖的差价收入。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备注:价格表见附页。
4、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代理协议书 篇3 代理合同 合同号: 甲方:宿迁市洋河镇原窖酒业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具体透露出哪些信息呢?明确第三方平台应当设立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药学技术人员,建立并落实药品质量安全、药品信息展示、处方审核、处方药实名购买、药品配送、交易记录保存、不良反应报告、投诉举报及处理等管理制度。
2、从《办法》来看,网售药品的禁售范围并不直接包括上述药品,而是强调,明确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
3、近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 《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 自2022年 12月1日 起施行。 《办法》对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平台责任履行、监督检查措施及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文件明确, 七类药品不得网售,且网售处方药实行实名制。
4、《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是2022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过的文件。《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是2022年8月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8号公布的管理办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实施,推动第三方平台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加强对入驻药店和自营业务的质量监督和管控。
- 第九条规定,网络销售处方药的个人必须确保处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实施实名制。药品网络零售企业需与电子处方提供单位签订协议,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和调配处方,并对已使用的电子处方进行标记,防止处方重复使用。第三方平台承接电子处方时,也需核实电子处方提供单位的情况,并签订协议。
第九条 通过网络向个人销售处方药的,应当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实行实名制。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与电子处方提供单位签订协议,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对已经使用的电子处方进行标记,避免处方重复使用。第三方平台承接电子处方的,应当对电子处方提供单位的情况进行核实,并签订协议。
法律依据:《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
《办法》明确规定,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的,应当是具备保证网络销售药品安全能力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药品经营企业。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才能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业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履行资质审核、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二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药品网络销售者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购销及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该办法。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应当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药品质量负责。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药品是资质资料齐全且符合国家药品生产(或经营)质量标准的`药品、同时每批药品随货提供同批号的厂方检验 报告 及合格证(国产药品)。乙方从甲方购入进口药品时,甲方应提供该药品有效期内的《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机并加盖企业鲜章。
质量保证协议范本 甲方:___乙方:___公司为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及有关药政法规,遵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明确双方质量责任,经协商一致,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甲方质管机构原印章。乙方义务1.乙方提供加盖经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以证明本身的法定资格。2.到货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规定期限付款。
为了加强药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流通过程中药品质量,确保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经济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gmp》、《gsp》等有关法律、法规。
联合国的三大毒品控制公约之一,便是《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该公约于1988年12月19日通过,其核心目标是严厉打击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的行为。它作为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和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的重要补充,为执行这两项公约提供了额外的法律依据和执行框架。
中国于1988年12月20日签署《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于1988年12月19日在奥地利维也纳联合国通过《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会议的第六次全会上通过,1990年11月1日生效,也称《维也纳公约》。
《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于1988年12月19日在联合国通过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会议的第6次全会上通过,1988年12月20日订于维也纳,也称《维也纳公约》。按照第29(1)条规定,于1990年11月11日生效。
不得在网络上销售的药品包括:注射剂(降糖类药物除外)。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包括含麻黄的中成药)、含麻醉药品口服复方制剂、含曲马多口服复方制剂、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兴奋剂目录》所列的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
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通过网络销售药品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等部门制定。 此外,针对假药劣药范围、药品追溯制度方面的责任、法律责任等备受关注的话题,修订草案也都作出回应。
七类药品不得网售 文件明确, 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具体目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
药品网络销售者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的,不得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药品网络销售者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等。
其他企业、机构及个人不得从事药品网络销售,药品网络销售范围不得超出企业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范围。药品网络销售者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的,不得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药品网络销售者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等。
按照这种解释来看,这也就意味着像淘宝和京东等平台不得直接参与药品的网络销售,但他们旗下的阿里健康和京东健康却可以通过剥离的方式实现销售,最后对于这些大平台的销售其实没有什么影响。